欢迎光临
一起走进三国世界

红楼梦贾迎春判词

贾迎春是金陵十二钗之一,才貌双全,具有纯真、善良、宽厚、聪明等大家闺秀的风范,但也有懦弱和缺乏主见等缺点,正是这一缺点导致贾迎春红颜薄命的命运,当然罪恶的封建婚姻制度与不合理的封建家族礼法制度也是其中的祸首。而作为金陵十二钗中的一员,你了解贾迎春的判词是什么吗?贾迎春的人生命运是怎样的?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吧!

声明:图片由网友上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敬请告知

红楼梦贾迎春判词是什么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贾迎春判词注释

1.子系中山狼——“子”,对男子表示尊重的通称。“系” ,是。“子”“系”合而成“孙”,隐指迎春的丈夫孙绍祖。语出无名氏《中山狼传》。这是一篇寓言,说的是赵简子在中山打猎,一只狼将被杀时遇到东郭先生救了它。危险过去后,它反而想吃掉东郭先生。所以,后来把忘恩负义的人叫做中山狼。这里,用来刻划“应酬权变”而又野蛮毒辣的孙绍祖。他家曾巴 结过贾府,受到过贾府的好处,后来家资饶富,孙绍祖在京袭了职,又于兵部候缺题升,便猖狂得意,胡作非为,反咬一口,虐待迎春。

2.花柳质——喻迎春娇弱,禁不起摧残。

3.一载——一年,指嫁到孙家的时间。赴黄粱——与元春册子中“大梦归”一样,是死去的意思。黄粱梦,出于唐代沈既济传奇《枕中记》。故事述卢生睡在一个神奇的枕上,梦见自己荣华富贵一生,年过八十而死,但是,醒来时锅里的黄粱米饭还没有熟。

贾迎春简介

贾迎春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登场的虚拟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一。

出身尚存争议,常见版本原文:“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名迎春,”有版本则说是贾赦前妻所出、贾政之妻所出、贾政所收养女等等。红学界普遍认为是曹雪芹多次删改未定稿而造成的梳误。

迎春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有“二木头”的诨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姐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钱(累金凤事件),她不追究。平儿设法要替她追回,她却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她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还不出,就把她嫁给孙家,实际上是拿她抵债。出嫁后不久(一年后),她就被孙绍祖虐待而死(一载赴黄粱),预示着荣国府已经开始逐步走向衰败。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迷三国 » 红楼梦贾迎春判词
分享到: 更多 (0)